1.“一業一證”改革的工作背景是什么?
根據《國務院關于上海市浦東新區開展“一業一證”改革試點大幅降低行業準入成本總體方案的批復》(國函〔2020〕155號)、《上海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在全市范圍推廣實施“一業一證”改革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滬府規〔2021〕5號)精神,普陀區針對國務院批復同意浦東新區首批試點的25個僅涉及地方事權行業,推廣實施“一業一證”改革,將市場主體進入特定行業涉及的多張許可證整合為一張行業綜合許可證,推動審批管理服務從“以政府部門供給為中心”向“以市場主體需求為中心”轉變。
2.什么是“一業一證”改革?
“一業一證”改革是將一個行業準入涉及的多張許可證整合為一張行業綜合許可證,集成有關單項許可證信息。因此,對涉及兩個及兩個以上單事項的申請,方可頒發行業綜合許可證;對僅涉及一個單事項的,不能頒發行業綜合許可證。
3.行業綜合許可證的頒發范圍是什么?
對于存量企業,原則上不再增補頒發行業綜合許可證;如果今年5月1日后,該企業有申請新辦或者變更行業綜合許可證涉及的某個單項許可證,方可頒發行業綜合許可證。鑒于當前行業綜合許可證的通用范圍僅為本市范圍內,行業綜合許可證和單項許可證將一并發放。
4.行業綜合許可證的法治保障有哪些?
(1)行業綜合許可證內容以其通過二維碼等形式加載的行政許可信息的內容為準,加載的行政許可信息與相應的紙質行政許可證具有同等證明力。
(2)行業綜合許可證不取消現有行政許可事項,不改變行政許可的實施主體、法律效力和法律關系。因實施行政許可引發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依法由相關行政審批部門承擔相應責任。
(3)在辦理行業綜合許可證時,區行政服務中心、各行業牽頭協同部門應當通過線上、線下多種渠道將具體實施相關行政許可的行政審批部門和相應救濟方式告知市場主體。
5.行業綜合許可證的后續管理有哪些?
(1)變更:對于涉及證面信息(如經營者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許可項目等)變更的,可依申請重新制發帶有新許可證編號的行業綜合許可證,并收回原證。其中,如有因單項許可證失效,需要修改行業綜合許可證上相應許可項目的,可由制證機關依職權變更行業綜合許可證。
對于不涉及證面信息(如單項許可證上許可范圍調整等)變更的,無需重新制發新的行業綜合許可證,通過掃描二維碼即可看到變更后的信息。
(2)延續:由于行業綜合許可證未規定有效期限,對于相關單項許可證延續的,無需重新制發新的行業綜合許可證,通過掃描二維碼即可看到變更后的信息。
(3)補證:因行業綜合許可證遺失、毀損等,申請補辦的,可重新打印許可證。
(4)注銷:行業綜合許可證可依申請注銷。如因相關單項許可證產生變化,僅剩1張有效的單項許可證時,應由制證機關依職權注銷行業綜合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