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府辦規〔2019〕6號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上海市推進海鐵聯運發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上海市推進海鐵聯運發展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9年6月26日
上海市推進海鐵聯運發展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印發的《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和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推進運輸結構調整三年行動計劃》,進一步優化本市交通運輸結構,推進集裝箱公鐵聯運、海鐵聯運發展,努力打造生態友好、清潔低碳、集約高效的綠色交通運輸體系,全面實現多式聯運年均增長20%、海鐵聯運年均增長10%的任務目標,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思路
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大力推進本市運輸結構調整,結合“生態之城”建設目標,堅持遠近結合、統籌規劃,通過內部優化、外部助推,聚焦蘆潮港站中心站功能作用發揮和上海港集疏運體系優化,推動公路集裝箱中短距離運輸向鐵路、水運方式轉移,充分發揮各種運輸方式的組合優勢和整體效率,著力構建“宜鐵則鐵、宜水則水、宜公則公”的綜合運輸服務格局,從建立協調機制、成立經營主體、完善基礎設施、優化運輸組織、提升服務水平、加強政策引導、推進信息化和數據共享等方面著手,促進海鐵聯運加快發展,為本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城市提供堅實支撐和有力保障。
二、發展目標
(一)近期目標
2019年完成海鐵聯運箱量12萬TEU,實現同比翻番(其中蘆潮港站8萬TEU,同比增長4倍)。工作重點:調整場地布局、對接目標城市、開行固定班列。
2020年完成海鐵聯運箱量24萬TEU,實現同比翻番(其中蘆潮港站20萬TEU,同比增長2.5倍)。工作重點:拓展腹地城市、完善運營模式、提升服務水平。
(二)遠期目標
隨著滬通鐵路和外高橋鐵路進港區加快建設投入使用、上海鐵路貨運樞紐場站布局調整、港站一體化運輸及集疏運組織優化等措施落地,研究提出遠期(2035年)目標:完成海鐵聯運箱量175-300萬TEU,占全港集裝箱吞吐量(按5000-5500萬TEU)比重為3.18-5.5%,從2021年起實現年均增長10%以上。
三、重點任務
(一)建立推進機制
海鐵聯運既涉及船公司、港口、鐵路、集卡、貨代等企業,也涉及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和海關等中央垂直管理機構,保障海鐵聯運高效有序運作,形成統一的協調統籌機制。建立由市交通委牽頭、市有關部門參加的市級層面協調推進機制,負責統籌本市海鐵聯運發展工作,構建高效順暢的海鐵聯運協調平臺,確定海鐵聯運發展目標、政策,推進海鐵聯運項目建設,協調解決海鐵聯運發展過程中重大問題。
(二)成立經營主體
由市國資委會同久事集團、上港集團協調落實申鐵公司持有的蘆潮港中心站50%投資股權,在產權不變情況下,委托上港集團管理、海鐵聯運公司經營等事宜。以實現蘆潮港與洋山港區的港站一體化管理為目標,成立由港口、鐵路、船公司等共同出資組建的海鐵聯運公司(經營主體、服務平臺),負責蘆潮港站日常運營管理、海鐵聯運市場拓展、資源整合、模式創新,協同各方共同推進海鐵聯運公共服務平臺、信息平臺建設,逐步完善海鐵聯運發展軟環境。在業務流程上,建立一次托運、一張單證、一次計費、一次保險、全程負責的服務體系,為客戶提供門對門、點對點一站式服務。
(三)補好當前短板
將蘆潮港中心站部分裝卸線路和堆場視作洋山港區的延伸地,鐵路集裝箱到站視同進港,由海鐵聯運公司負責港站之間“最后一公里”短駁運輸,實現港站操作管理一體化,切實提高運營效率。結合生產計劃,采取“削峰填谷”方式,合理安排短駁時間,緩解東海大橋交通壓力。中鐵集上海分公司停止對外簽訂或續簽場地租賃合同,并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及時做好場地清理、騰退工作。由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委等部門指導海鐵聯運公司結合外高橋鐵路進港專用線建設,組織籌劃集裝箱中心站規劃建設,就上海南港與滬通、滬乍杭等鐵路線連接、與洋山水上穿梭巴士開通等進行研究,進一步完善蘆潮港集疏運體系,推進臨港地區多式聯運體系建設。
(四)優化運輸組織
由海鐵聯運公司結合海鐵聯運箱源目標市場,研究提出開行海鐵聯運班列線路的需求。近期主打蘇州、無錫、常州、丹陽、南京等短距離班線客運化開行,同步開展合肥、蚌埠、徐州等中短線業務,逐步培育成都、鄭州等長線業務;會同中國鐵路上海局集團研究開行“多式聯運班列”或直達列車,服務內陸主要箱源地與上海港之間的往返集裝箱運輸,靈活采用多種組織模式,優先滿足海鐵聯運發展需要。鼓勵船公司在內陸箱源地設置提還箱點,由中遠海運集團提前在鐵路場站儲備空箱,方便客戶在內陸提箱,節約客戶物流成本。鐵路部門提供鐵路箱下水業務,實現海運箱和鐵路箱的“互使互換”,減少空箱調運時間和費用。充分發揮中遠海運集團與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中鐵集開展多層次交流合作的優勢,以海鐵聯運公司為平臺,依托現有戰略合作協議,進一步加強上海地區在中歐班列和國內海鐵聯運的戰略合作;以推動集裝箱互使、場站投資、線路產品為抓手,加強海鐵聯運合作和發展。
(五)落實優惠措施
鐵路、港口、船公司等既有各方優惠政策進一步優化,實現不低于其它港口海鐵聯運享受的優惠幅度。中國鐵路上海局集團對開通海鐵聯運班列的經營人,依申請對管內實行鐵路運輸費最高下浮50%(管外30%)、裝卸費下浮30%-50%的優惠;對全程提單中轉重箱的空箱回程運費,享受空重聯運的優惠。鐵路場站給予海鐵聯運船公司集裝箱空箱最長30天的免費堆存期。上港集團對海鐵聯運中轉重箱(全程提單)實施大船裝卸費35%或更大力度優惠,并確保海鐵聯運集裝箱優先裝船。中遠海運集團對海鐵聯運集裝箱給予全程運價優惠50-100美元/TEU,確保上海港干線船艙位、優先接轉中遠海運集團干線船,通過在內陸鐵路場站提供全程多式聯運服務,簽發全程聯運提單,鼓勵客戶選擇海鐵聯運。
(六)出臺扶持政策
按照“鐵路讓一點、企業擔一點、政府補一點”和“明確目標、補強短板、綜合施策、市場機制”的原則,由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交通委、市財政局等部門、單位研究形成相應扶持政策。以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專項資金為渠道,通過修訂《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增加支持運輸結構調整、促進節能減排、推進海鐵聯運發展等內容,由市級財政預算安排。政府扶持政策可先試行兩年,經評估后進一步完善。由市交通委會同市財政局等部門、單位研究制定相應考核辦法,并承擔日常監管報告和考核責任。
本方案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