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證照分離”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更大激發市場活力的重大舉措。近日,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一、《實施方案》起草的背景和過程
11月6日,國務院印發《關于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的通知》(國發〔2019〕25號,以下簡稱《通知》),決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全國各自由貿易試驗區對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全覆蓋清單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分類推進改革。在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允許范圍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在其他有條件的地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可以決定對涉企經營許可事項采取更大力度的改革舉措。
根據國務院《通知》精神,市相關部門對本市涉企經營許可事項進行了全面梳理,經梳理,本市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共有519項,其中,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設定的有515項,本市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設定的有4項。各部門根據國務院《通知》的改革要求,結合本市實際,進一步加大了改革力度,明確了本市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的改革方式,細化了具體改革舉措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在此基礎上,制定形成了《實施方案》。
二、《實施方案》的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對貫徹落實國務院《通知》精神,做好本市改革試點工作進行了細化,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是明確試點的范圍和內容。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含臨港新片區)對本市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全覆蓋清單管理。清單定期動態調整并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清單之外不得違規限制企業(含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下同)進入相關行業或領域。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即可自主開展經營。在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允許范圍內,按照“成熟一批、推廣一批”的原則,將試點范圍逐步擴大到全市。
二是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根據國務院明確的“進四扇門”制度安排,對本市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逐項明確改革方式和改革舉措,分別制定實施具體操作辦法,分類推進改革。
三是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加強審批與監管的銜接,逐項制定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具體辦法,深入推進“互聯網+監管”,全面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積極推行包容審慎監管,不斷強化社會監督,并支持在自由貿易試驗區探索行業綜合監管制度。
四是完善改革配套政策措施。主要是從規范企業登記經營范圍與申辦經營許可的銜接、強化涉企經營信息歸集共享、大力推進“一網通辦”、深化業務流程革命性再造、持續提升審批服務質量和效率等五個方面對完善改革配套政策措施明確了有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