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創新監管理念和監管方式,做好“互聯網+監管”工作要求,推進跨部門聯合監管和“互聯網+監管”,實現從職能部門“單打獨斗”轉變為綜合監管和“智慧監管”。近日,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上海市“互聯網+監管”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一、《實施方案》的制訂背景和過程
隨著“放管服”改革不斷向縱深推進,“互聯網+監管”逐漸成為加強和創新事中事后監管的有效手段。去年底,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互聯網+監管”系統建設和對接工作的通知》,正式啟動全國“互聯網+監管”工作。今年,國辦電子政務辦印發《各省區市“互聯網+監管”系統建設方案要點》《關于開展“互聯網+監管”試點示范工作的通知》《關于做好“互聯網+監管”系統建設工作的通知》,明確了省級系統的重點建設任務,將上海列為全國首批12個地方試點示范建設單位。
本市事中事后綜合監管平臺于2016年建設運行至今,為“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提供了有效的工作方式和實施途徑。本市“互聯網+監管”系統基于事中事后綜合監管平臺改造建設。根據國家有關要求,市政府辦公廳會同市市場監管局起草形成了《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和本市“互聯網+監管”系統建設方案,5月9日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并聽取相關部門意見。在廣泛征求各單位意見的基礎上修改完善。7月25日,《實施方案》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二、《實施方案》的主要內容
(一)總體目標
《實施方案》明確:依托上海市事中事后綜合監管平臺建設本市“互聯網+監管”系統,與國家“互聯網+監管”系統、本市各相關政府部門監管業務系統互聯互通,全面歸集各類監管數據,建設完善行政執法監管、風險預警、分析評價等子系統,為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聯合監管、信用監管等提供支撐,推動實現規范監管、精準監管、聯合監管。2019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系統建設任務,實現與國家“互聯網+監管”系統對接,并上線試運行;開展監管數據共享利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聯合監管、風險預警、監管方式創新等重點領域試點;12月底前,系統正式上線運行,全面完成試點示范工作任務。
(二)重點任務
《實施方案》提出12項重點任務。一是全面梳理形成監管事項目錄清單(任務一)。在國家部委監管事項目錄清單基礎上,結合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等確定的監管事項,全面梳理形成本市監管事項目錄清單,本市現已基本完成。二是加快完善“互聯網+監管”主題數據庫建設(任務二)。按照國家有關數據標準,依托本市“三清單”數據共享機制,抽取匯聚相關數據,形成主題數據庫,并與國家系統交換數據。三是建設若干監管應用子系統(任務三到八)。包括“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協同監管、移動監管、市場主體信用監管、無證無照治理、投訴舉報處理,為“互聯網+監管”業務開展提供支撐。四是加強風險研判和預測預警(任務九)。對監管數據進行大數據分析,及早發現防范苗頭性風險,輔助監管決策管理。五是做好與國家系統的對接,強化全市“互聯網+監管”系統統一部署應用(任務十、十一)。實現本市系統與國家系統的互聯互通,完善市區兩級系統一體化運行,鼓勵各區在完成規定動作的基礎上創新特色業務。六是建設完善面向社會公眾的服務界面(任務十二),為社會公眾提供投訴舉報、監管事項清單查詢、監管信息公示等服務。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在上海市推進“一網通辦”改革和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建立“互聯網+監管”工作推進組。二是通過制度手段推進系統應用。三是確保網絡安全和數據安全。四是加強監督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