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普陀區托育服務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來,隨著全面兩孩政策的推行,廣大市民需要更加多元的家庭育兒指導、更加豐富的普惠托育服務、更加專業的托育從業人員、更加優質的托育服務資源。民有所呼,我有所應;民有所求,我有所為。為呵護3歲以下最柔軟的人群,作為踐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的重要舉措,由區教育局牽頭,經過深入調研和廣泛征求意見,制定了《普陀區托育服務行動計劃(2021-2023年)》(以下簡稱《行動計劃》),這是普陀區首輪托育服務三年行動計劃,也是首個托育服務領域的行動計劃。
??二、今后3年,普陀托育服務工作的主要目標是什么?
??2023年,全區逐步建設完善托育服務供給體系、管理體系、隊伍建設體系和質量保障體系。擴大托幼一體規模,建立以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普惠為主導的資源供給體系;完善規范有序、行業自律、合力共治的管理體制;打造一支素質優良、結構合理的托育服務隊伍;構建教養醫結合的專業化服務模式,提供多種形式的高質量科學育兒指導,打造質量穩步提升的區域托育工作新格局,努力讓人民群眾獲得普惠、安全、優質的托育服務。
??三、托育服務資源少、離家遠、收費高是年輕父母的育兒痛點。普陀制定了哪些發展目標,來增加托育資源供給問題?
??《行動計劃》提出,以托幼一體為主,繼續推進每年新增5—10個普惠性托育點,鼓勵引導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或個人單獨或聯合舉辦一批連鎖化、專業化、高品質的托育服務機構,按需提供全日制、半日制、計時制等多元化服務。到2023年,各街鎮普惠性托育點全覆蓋,托幼一體園所在公民辦幼兒園總量中占比不低于65%。加大對開設托班的公辦園所生均經費、編制等方面的保障力度,尚未開設托班的公辦幼兒園要積極創造條件增設托班,鼓勵民辦幼兒園開設普惠性托班。
??四、“教養醫”結合的育兒指導模式,將如何加強家長對孩子家庭科學育兒的指導和支持?
??家庭是3歲以下嬰幼兒成長的主要場所,家庭養育是低齡幼兒的主要養育方式。未來3年,教育將與各部門協同合作,進一步為普陀區嬰幼兒家庭提供全方位、公益性的科學育兒指導。
??1.每年為每個有需求的常住人口新生兒家庭提供至少1次上門指導。
??2.融合教育、醫學、心理三大領域,每年至少舉辦1次區級線下科學育兒指導活動。
??3.各家庭科學育兒指導站為有需求的適齡嬰幼兒家庭提供每年不少于8次的線下指導服務。
??4.線上科學育兒指導服務對有需求的適齡嬰幼兒家庭全覆蓋。
??5.建成一批區域內具有示范效應的托育服務機構。
??五、對于加強托育服務隊伍建設,《行動計劃》有哪些具體要求?
??富有愛心、專業過硬的從業人員隊伍是托育服務質量的重要保障。《行動計劃》明確要求:
??1.所有從業人員均需持證上崗,建立從業人員資格審查機制和過程考核機制。
??2.開展托育從業人員職前職后一體化培養培訓,對已從業人員落實每年不少于72課時的綜合技能培訓,不少于40課時的職業道德教育。
??3.建設托育從業人員分類分層線上培訓課程資源庫,完善5大類20系列培訓課程,構建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從業人員一體化培養培訓體系。
??4.成立普陀區托育機構負責人沙龍,定期開展研討活動。開展托育服務技能競賽、科學育兒指導交流展示、十佳服務明星評選等活動,搭建從業人員專業發展的平臺。
??六、嬰幼兒自我保護能力很弱,對于接受托育服務的幼兒,如何保障他們的安全健康?
??幼兒的安全和健康是開展托育服務的基礎和前提。為確保幼兒安全、家長安心,《行動計劃》提出以下要求:
??1.研制《普陀區托育機構管理細則》和《普陀區托育服務從業人員研訓一體化方案》,加強對區內托育機構的日常管理和人員隊伍建設。
??2.引入責任督學制度,對托育機構實施“每日網上督查、每月實地巡查、每學期飛行抽查”的托育機構工作監管機制。
??3.每月對托育機構開展安全防控和衛生保健等“雙隨機”檢查指導,每年對每個機構至少實地巡查指導1次。
??4.進一步嚴格規范從業人員的管理。對于違反職業道德的從業人員,依法依規建立行業從業人員“黑名單”制度。
??5.完善“托育機構遠程調閱視頻監控平臺”建設,及時了解機構運營情況,實現技術支撐下的有效監管。